党史上的今天|4月3日

2024/04/03 发布:综合办公室 信息来源:党委办公室

1992年4月3日 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。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议案,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,决定批准将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,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、物力的可能,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。对已发现的问题要继续研究,妥善解决。来源丨光明网

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