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史上的今天|7月15日

2023/07/15 发布:综合办公室 信息来源:党委办公室

1979年7月15日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、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,决定先在深圳、珠海试办出口特区。1980年5月16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批转《广东、福建两省会议纪要》,正式将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。8月,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、福建两省在深圳、珠海、汕头、厦门设置经济特区。在中央决策的推动下,特区建设者创造了敢闯敢试、敢为人先、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。来源丨光明网


顶部